(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1、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報建設交通類各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2、本市企事業單位引進未取得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在回國5年內,根據其學歷、學術、專業水平,由所在單位考核申請,區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專業學會(協會)或者兩名以上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推薦,高評委及主管部門審核,可比照國內同類人員直接申報。
3、以下情況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1)當年度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者。
(2)上一年度未通過評審人員(本年度有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者除外)。
(三)學歷、資歷要求
1、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后,聘任工程師職務滿2年以上。
2、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3、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工程師任職資格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非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畢業,須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聘任工程師職務滿7年以上。
4、試點與高技能人才貫通,申報者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1年;
(2)相關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其中相關技能崗位年限可對折計算成專業技術崗位年限);
(3)獲得相關專業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任職資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的6月30日(自按規定聘任工程師職務起算)。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